理塘县一村民将捡到的惠农卡资金占为己有被抓获

理塘县一村民将捡到的惠农卡资金占为己有被抓获

发布时间:2020-01-09 来源:藏地阳光网 责编:丁真尼玛

藏地阳光网讯:(通讯员 叶强平 白玛多吉)2010年1月8日,笔者从理塘县公安局获悉,该县一村民将捡到的惠农卡的5万余资金占为己有,目前已抓获归案。

2020年1月1日,理塘县高城镇居民降某某登来理塘县公安局高城派出所报案称:“我的农业银行卡不清楚什么时候遗失的,我于2019年12月29日去农业银行补办卡时才知道,卡内的50800元已被取走了”。接到报警后高城派出所侦查巡防队民警立即把相关情况上报所领导,所领导立即召开案侦会议,就此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对民警进行了分组分工。

民警通过慎密侦查并调取了大量视频监控,发现犯罪嫌疑人反侦察意识很强,取钱时把自己遮挡的严严实实,且其一直躲避监控,最后消失的无影无踪。办案民警只能反复仔细查看监控,经过不懈努力,一个短短的十秒钟的视频出现在办案人员眼前,发现犯罪嫌疑人帮助过另一个人从ATM上取钱,但视频前的人像很模糊,经过办案民警大量的走访摸排、分析研判发现此人为曲某,经询问曲某后立即锁定犯罪嫌疑人格某。2020年1月7日18时许,侦查巡防队办案民警经过制定周密的抓捕计划,将犯罪嫌疑人格某(男、藏族、理塘县濯桑乡人)在理塘县濯桑乡其家中抓获。

经审讯,格某交代其于2019年9月16日在甲洼镇农业银行取款机处捡到一张农业银行卡,发行此卡是惠农资金发放卡,且卡的密码都一致,并在取款机上查询后发行卡中有50800元,因怕在甲洼镇取钱被发现,然后来到县上并乔装打扮从农业银行取款机上先后十二次提取50800元现金后占为己有。

目前,50800元现金已被如数追回,格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