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详解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详解

发布时间:2015-03-19

活佛转世,是在雪域藏区这块土地上产生的一种特殊文化现象。佛是梵文“Buddha”的音译“佛陀”的简称,梵文佛陀的本意是“觉者”、“知者”。藏传佛教早期把学佛有成悟得佛义又能引导他人觉悟的人称为“喇嘛”(上师),进而认为他是转生来到人间的佛。也就是说,“喇嘛”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圆寂后投胎转生为另一个肉体,重返人间,继续普度众生。所谓“活佛”,乃汉地俗称,藏语称“朱古”,蒙语译为“呼毕勒罕”,意为“化身”、“转世化身”。在汉传佛教和南传佛教的信仰实践中并没有活佛和活佛转世一说,唯独藏传佛教将它作为宗教和寺庙首领及法位传承的一种重要方式,这也成为藏传佛教区别于其他佛教派系的重要特征之一。


第一世噶玛巴都松钦巴塑像

活佛转世的理论依据

佛教教义中有“佛有三身”说和灵魂不灭说。三身即法身、报身、化身。法身代表着佛法,绝对真理,也指存在于每个人心中的佛性,法身不现;报身是经过艰苦修行,证得真理而成佛,报身是佛的一种客观存在相,行态圆满福态,报身时隐时现;化身是佛的变化身,佛为了教化众生,可现为六道众生,以各种生命形式显现,活佛就是佛以人体的形式显现来教化众生。

佛教认为,人的形体随时可能消亡,但灵魂永存。一切生灵都在六道轮回之中,循环往复,无始无终,犹如车轮之旋转,佛的化身也不例外,但与普通人的轮回有着本质区别,活佛是超越了轮回,不断地在人间转世,自愿下凡救度众生的菩萨。活佛的转世是以此思想为前提的,佛教三身说是活佛转世的理论依据,大慈大悲的菩萨观是活佛转世的永恒主题。


噶玛巴第二祖噶玛拔希唐卡画像

活佛转世的由来和发展

在活佛转世制度产生之前,藏传佛教各派的继承五花八门,有的是师徒衣钵相传,有的是父子家族世袭传承,还有少数是选贤继承。13世纪,噶玛噶举派为了维护本派的利益,取得更大的政治权力,便创立了活佛转世办法,这始于噶玛噶举派的第二代祖师噶玛拔希·却吉喇嘛(12041283)。据传他学识渊博、神通广大,噶举派信徒认为他是仅次于莲花生大师的神通人物,称其为“朱钦”。1256年,他前往和林觐见蒙古大汗蒙哥,被赐以金边黑色僧帽一顶和金印一颗。圆寂后,弟子邬坚巴主持教务,按其遗嘱觅得让穹多吉为其转世灵童,携入楚布寺培养成才,使之继承法位,并说噶玛拔希是噶玛派开创者、著名的“知三世者”都松钦巴的转世,都松钦巴又为观音菩萨化身,以后噶玛派法王位便以转世方法继承。13世纪中叶,噶玛噶举派分成黑帽、红帽两大活佛转世系统:黑帽系以蒙古大汗蒙哥为噶玛拔希赐金边黑僧帽而得名,转世至今,已传十七世;红帽系则以元朝帝室成员赐给三世黑帽活佛弟子扎巴僧格(12831349年)红色僧帽而得名,共传十代。噶玛噶举派最初采用的活佛转世办法并不像后世这样复杂,只是一个教派选择一个继承人而已,其形式、内容都比较简单。活佛转世成为制度,广泛地在藏区各寺庙沿袭相承,还是格鲁派寺庙集团形成以后的事情。


玛噶噶举派“大宝法王”玉印


宗喀巴师徒三尊:上师宗喀巴·洛桑扎巴和他的上首弟子杰曹·达玛仁青、克珠·格勒白桑

15世纪初,宗喀巴大师针对当时的社会现状,号召佛教徒应斩断与世俗社会的联系,正式创立了格鲁派。为了巩固和发展以独立经济为基础的寺庙集团,格鲁派逐步广泛采用了活佛转世制度。哲蚌寺的法台根敦嘉措圆寂后,根据宗喀巴大师的遗嘱,让根敦嘉措转世,于是在1546年找来了年仅3岁的索南嘉措作为根敦嘉措的“转世灵童”,这是格鲁派采用活佛转世制度的开始。1578年,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赠以索南嘉措“圣识一切瓦齐尔喇嘛”的称号,以后格鲁派追认宗喀巴大师的八大弟子之一根敦珠巴为第一世达赖喇嘛,根敦嘉措为二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便成了三世达赖喇嘛,至今转世传承十四世。


第一世达赖喇嘛格敦珠巴



第五世达赖喇嘛觐见清顺治皇帝壁画

    第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之师罗桑确吉坚赞是日喀则札什伦布寺的主持,于1645年被固始汗赠以“班禅博克多”的名号。他圆寂后,五世达赖喇嘛为他选定转世灵童,建立了格鲁派另一转世系统。此后,格鲁派追认宗喀巴的另一弟子克珠结为第一世班禅喇嘛,追认索南却朗为二世班禅喇嘛,罗桑敦珠为三世班禅喇嘛,罗桑确吉坚赞则为四世班禅喇嘛,至今已传十一世。

清顺治皇帝颁赐给第五世达赖喇嘛的金印


达赖和班禅转世制度的确立,标志着格鲁派寺庙集团已发展到了稳固的阶段。此后,格鲁派各大小寺庙均效法沿袭,普遍采用了活佛转世制度,以巩固和发展其经济利益和宗教特权;藏传佛教其他教派大多都采用了活佛转世制度。于是,在信仰藏传佛教的地区出现了一个庞大的活佛群。同样,在蒙古族地区,自1578年第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与蒙古阿勒坦汗会晤后,在短短几十年时间内,藏传佛教格鲁派在蒙古地区已寺院林立、僧众遍地,也形成了以章嘉活佛、哲布尊丹巴两大活佛系列为首的活佛群,格鲁派逐渐成为了蒙古地区占主导地位的宗教。


第十三世达赖喇嘛敬献给清朝政府的法轮


活佛转世法制化

在清朝中央政权决定金瓶掣签制度前,对转世灵童的认定,一般是根据活佛生前的预示、遗嘱等线索,通过降神、占卜、观圣湖等方式,占知其转生的方向、地点,然后由寺院派出高僧分赴各地秘密寻访灵童,确定候选灵童若干。再对寻访到的幼童进行观察、试验,以作筛选定夺。最后确定其中一个为转世灵童,迎回寺庙,举行坐床仪式。

金瓶掣签制度是乾隆皇帝亲自制定的,这是对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1779年第六世班禅贝丹意希前往京城为乾隆皇帝祝贺七十大寿,深得乾隆欢喜。六世班禅在京城及来京途中,皇帝、王公大臣、蒙古地区头人、百姓等送有大量金银珠宝。六世班禅不幸染天花在京圆寂后,这些财物都由其兄札什伦布寺的札萨喇嘛仲巴呼图克图运回西藏,后者除将一部分牛羊马匹交给札什伦布寺外,其他大部分珍宝均占为己有。这引起其弟噶玛噶举派红帽系第十世活佛曲珠嘉措的强烈嫉恨,遂于1791年怂恿廓尔喀人出兵西藏,抢夺札什伦布寺财宝。1792年,乾隆派福康安大将军平定了这次事件。这一事件暴露了一系列问题,其中多个活佛出于一族的弊端最为突出。乾隆皇帝看到六世班禅喇嘛、仲巴呼图克图、曲珠嘉措活佛都出自一家,而且都是通过“降神问卜”寻访认定的,其中必有串通作弊的事情。而同时,蒙古地区藏传佛教的转世活佛也多出于王公贵族之中,有些做法甚至闹出笑话来。鉴于这两个原因,乾隆命福康安与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两方面的重要僧俗官员共同研究,议定了《二十九条钦定章程》。在章程的第一条中,乾隆帝提出了金瓶掣签认定达赖喇嘛、班禅喇嘛及其他活佛之转世灵童的制度: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邀集四大护法,将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进瓶内,选派真正有学问的高僧活佛,祈祷七日,然后由各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牟尼佛像前正式确认。


1793年,清廷颁布著名的《二十九条钦定章程》,特制定“金瓶掣签”制度。这是掣签用的金本巴瓶


乾隆皇帝特意颁发金瓶两个,一放于北京雍和宫,一放于拉萨大昭寺,凡在理藩院注册的大活佛都要抽签掣定。清朝中央制定的金瓶掣签制度,是对藏传佛教传统的活佛转世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它对当时和后世的藏族社会及藏传佛教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政治上进一步完善了传统的活佛转世制度,确立了中央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最高权威。


1934年九世班禅被选为国民政府委员,这是就任时与政府委员们合影


1961年1月23日毛泽东主席和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代主席班禅额尔德


第十一世班禅确吉杰布在雍和宫为信徒传法、摸顶



        (部分图片系民族画报资料)

东旺·慈仁群佩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