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禁忌

生活禁忌

发布时间:2014-06-29

 

        藏族生活禁忌范围也十分广泛。服饰、饮食、居住、交通、礼仪、道德诸民俗中,包含的禁忌成份是很多的,它们成为日常生活的规范。
        1.穿任何衣服,特别是穿旧衣服前,要在衣服上稍稍啐上点唾沫,然后在神香上熏一下以除其晦气的痕迹,不这样做,晦气会玷污一个人的智慧线,亵渎附在身上的神灵。忌讳穿别人的衣服。
        2.藏族人忌讳缝补穿在身上的衣服,总是要脱下来再进行缝补。
        3.藏族对火灶有神圣的敬畏之情,认为火塘中有灶神,需小心伺候,绝不能亵渎得罪灶神,否则会带来灾难。严禁跨越火灶,忌讳往火灶里吐痰、在灶中烧骨头、皮毛等物。火塘要保持干净,不能将不洁的东西放在火灶旁,坐在灶边时,不得把脚搁到灶上,清扫垃圾不能将垃圾投入火灶内烧,也忌讳直接在火上烤肉。行人外出时,需祈祷灶神以求护佑。在野外用三块灶石上置放少许茶叶或食物,以示对灶神的祭奉。忌讳在灶石旁大小便、放屁,否则会激怒灶神导致违禁者生殖器上长疮甚至绝后。
        4.藏族对吃大蒜有较多的禁忌。大蒜作为调味品平时人们亦食用,但如果要去转经拜佛朝拜神圣之地则绝对不可食蒜,忌讳食蒜后的臭气玷污和熏脏了圣洁之地.有人说吃蒜的当天不能去佛堂庙宇,有人说需三天后才能去,还有的认为“吃大蒜之后,七天内不宜参拜庙宇、寺院和其它圣洁的地方。因为为了清除大蒜的恶臭是需要时间的”。一些信仰虔诚的群众几乎不食蒜。
        5.忌讳用破杯子或破碗给客人端食敬茶,这样做意味着这个人是不受欢迎的客人。
        6.给客人斟茶斟酒,绝对不能反手斟。
        7.婚礼上打碎茶碗或杯子之类,被视为不吉利,对此主人是很忌讳的。
        8.人们认为在一个人家作客,只饮一杯茶是不吉利的,总要饮上两杯,或者在杯中稍加一点,以便除掉晦气。
        9.忌讳女人当着客人或家人叉开双腿而坐姿。更忌讳女人对别人撩裙袍,这样做被视为对人的极大污辱,是一种诅咒人的行为,会使这个人走霉运。
        10.禁止女人从男人身上跨过或从面前随意行走,特别忌讳女人在喇嘛面前随意行走。
        11.要防止弄脏自己的双肩,特别禁止女人摸男人左肩,那样会弄熄命灯,遭致死亡。
        12.禁止夜间吹口哨,人们认为吹口哨是在召唤鬼魂和其它邪恶精灵。
        13.忌讳用印有经文的纸擦拭或清洁其它东西。禁止把经文和其它书籍放在常有人走或坐的地方等不干净的地方。
        14.禁止随地吐痰,特别是当着别人面吐痰或吐口水,都被视为对此人极端蔑视和诅咒。
        15.禁止衣履不整或戴帽进寺院。禁止在寺院高声喧哗、嬉戏打闹。

        16.忌讳当着兄弟姐妹开男女间的玩笑。夫妻禁忌在父母长辈前嬉戏。
        17.亲人去世后的七七四十九天或一百天内禁止唱歌跳舞、穿新衣、戴耳环、理发、洗头、梳头发等。
        18.三和十三普遍被认为是不祥的数字,十三被称为“十三岁孩子的坎”,这意味着十三岁是孩子得病或遭灾不幸的一年。女人二十五、四十九、男人三十七、六十一岁更是如此,老人八十一岁死被视为不吉利,会给家人和本村人带来灾难,故有“恶运八十一”之说。
        19.藏族人禁止近亲通婚,至少要隔七代才能通婚。据说这种乱伦而生的后代是不好的,他们可能举止粗暴、好斗、懒惰、整个一生身体状况极差,而且面容丑陋。
        20.藏族人在饮食习惯上,集中反映在忌食某些类别的食物上。在食肉方面,藏族禁忌较多。一般人只吃牛羊肉,而绝不吃马、驴、骡、蛇、蚯蚓、狗肉,有的人连鸡肉、猪肉和鸡蛋也不食用。鱼、虾、蛇、鳝以及海鲜类食品,除部分城镇居民(大多为青年)少量食用外,广大农区和牧区的群众一般不食。兔子肉部分地方可食,但孕妇不得食用,据说违禁食用生下的孩子会成豁嘴。即使是吃牛羊肉,也不能吃当天宰杀的鲜肉,必须要过一天才食。当天宰杀的肉称为“宁夏”(意为“日肉”),人们认为牲畜虽已宰杀,但其灵魂尚存,必须过一天后灵魂才会离开躯体。对鸟类、山鸡藏族从不捕食,尤其如“拉夏贡姆”这样的雪山鸡藏族人视之为神鸟,忌讳捕猎。
        21、亲人出远门时,禁忌即刻扫地,至少过了一夜才可以扫地,表示对亲人的敬仰或爱戴。如果即刻扫地,象征“扫地出门”,这是对亲人最大的不敬。
        22、外人若背有空背篼,必须放在门外方能进入灶房,禁忌背着空背篼进入房内。
        23、在饭局没有结束之前,自己面前摆放的碗盘不能是空的。
     高原各地地广人稀,加之不同的文化差异,很多地区还有其他的风俗禁忌,为了让大家能够更清楚地了解到这些特别的文化现象,我们将在未来的期刊中持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