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文化地图”视域下格萨尔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研究

“部落文化地图”视域下格萨尔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研究

发布时间:2015-10-13
  

   


任何文学都产生于特定的文化基因里,决定文化基因的不是文化本身,而是特定文化地理环境,地图就是《格萨尔》口头传统文化空间识别化的途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目前中国文化语境中最为流行的时尚新词,国家重视、地方经济利益驱使,逐渐演变为被重新想象的共同体过程。2009 年被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格萨尔》口头传统是藏文化“想象共同体”的精神价值所在。 
 自然人文环境地图:《格萨尔》史诗的传承图景如同《诗经》产生于黄河流域,《楚辞》产生于长江流域,任何文学类型不可能脱离特定的区域和时间。英雄史诗《格萨尔》产生于 11 世纪青藏高原的藏族民众当中,以极具特色的格萨尔文化传播轨迹和遍布藏地的风物遗迹闻名于世。 
    《格萨尔》史诗属高原史诗。从史诗形态学层面看,《格萨尔》史诗无论从作为空间形态的实体地理,还是由说唱艺人主体的审美观照后所积淀、升华的精神性“地理”,其文化形态是青藏高原腹地的江河源文明。长江、黄河、澜沧江由昆仑山及其支脉可可西里山、巴颜喀拉山、阿尼玛卿山、唐古拉山等众多雪山冰雪融化,汇流形成中国最重要的水源地。 
    《格萨尔》文化是发源于青藏高原腹地藏族牧区,以念青唐古拉山为中心向四周辐射、扩大和延伸,覆盖三江(长江、澜沧江、怒江)流域、横断山脉地区、藏北草原和阿里高原,再从阿里向西,翻越喜马拉雅山,经拉达克地区,到喜马拉雅山南麓,传播至周边民族和社会的边缘区,形成了一个史诗流传带。《格萨尔》史诗文本中写到:“岭”是格萨尔王的统辖领域,位于江河源的一个部落联盟,指黄河源头和长江源头之间的广大地区。”《格萨尔》
“江河源文明”,青藏高原的广大牧区是《格萨尔》史诗的发祥地,是格萨尔王的故乡。 
    《格萨尔》史诗流传区域有着丰厚的《格萨尔》文化资源,山山水水布满了《格萨尔》史诗故事,境内遍布《格萨尔》史诗风物遗迹。居于格萨尔文化核心区域的果洛《格萨尔》文化,主要以甘德县史诗村德尔文部落为核心的传承活态化文化;以格萨尔王寄魂山阿尼玛卿雪山为核心的祭奉格萨尔王神山圣水文化;以达日县格萨尔王狮龙宫殿为核心的格萨尔王纪念文化;以宁玛派为主的藏传佛教,将格萨尔王信奉为宁玛派创始人莲花生大师转世,形成了以格萨尔王和史诗中诸位英雄既为渡化众生的“佛”又为济世扶贫的“主”的格萨尔信仰文化;以果洛世居民族的日常生活习俗为核心的《格萨尔》文化的生活习俗化文化;以甘德县、久治县的马背《格萨尔》剧和班玛县知钦寺《格萨尔》剧团为核心的 24 家《格萨尔》表演文化等六个特色文化组成。此外,全国藏族的主要格萨尔纪念场所和纪念活动还有青海甘德县龙恩寺玛域《格萨尔》文化中心、玛沁县朗日班玛本宗、班玛县灯塔《格萨尔》艺术宫殿、玛多县嘎吾金殿、班玛县多贡麻格萨尔宫、黄河源头的扎陵湖、鄂陵湖祭奠地、青海玉树的达那寺格萨尔家庙、四川甘孜德格的格萨尔纪念堂、四川甘孜色达的格萨尔藏戏演唱和甘肃甘南玛曲的格萨尔千人弹唱等。  
 行政地图:格萨尔文化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文化圈是根据一定数量特定的文化特质对文化进行的圈层划分,《格萨尔》文化圈与行政区域划分存在着矛盾。我国民俗学专家刘锡诚、陈勤建等多次谈到,行政区划的确定和改易,主要是权力机构根据行使权力的需要和经济发展的布局确定的管辖区。围绕着某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形成的文化圈,其流传地区可能跨越两个乃至更多的行政区划。因此,文化圈和行政区二者之间存在着矛盾。这矛盾的出现,究其实质,是行政区划以强力割裂了某种
文化的完整性所导致的。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中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 
     《格萨尔》发源于青藏高原腹地的藏族牧区,主要流传在青海、西藏、四川、甘肃、云南等兄弟省区的藏族聚集区,还在我国青海、四川、甘肃、云南、内蒙古、新疆等省区的蒙古族、土族、撒拉族、裕固族、纳西族等少数民族中流传,同时流传于拉达克、不丹、锡金、蒙古、俄罗斯的布里亚特。卡尔梅克等地区。仅藏族《格萨尔》传播来讲,具体涉及到我国青海玉树、果洛地区、四川甘孜、阿坝地区、西藏那曲、昌都地区、甘肃地区和云南地区等行政区域。 
    由此看来,《格萨尔》是藏民族的文化记忆和历史遗产,同时也是《格萨尔》流传区域所有民众共同的文化财富,具有同源共生特点。其发展在具有相同文化类型和展演特色的文化空间范围进行,与特定生态地域相连,不是某个行政区域的专利品,不受制于行政设置的束缚。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依现行国家行政体制,按照层级范围即乡镇、县区、省市、全国逐级调研、认定、申报、保护和实施,此种各行政区域各自申报、互不相让,以各自行政区划地名称命名的做法,对《格萨尔》文化传承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带来制约,妨碍《格萨尔》文化传承的自然与和谐,割裂了《格萨尔》文化传承的本真与完整。 
   如“格萨尔”故里之争。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州府大武镇广场石碑上刻有格萨尔出生在今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的玛达日的萨讷谷口的碑文。也有研究者认同格萨尔出生在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阿须乡境内的岔岔村。“多康”指现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邓柯(现已划入德格)、德格、石渠、色达和青海果洛州等地。清代,林葱家族在“吉苏亚给康多”
格萨尔王诞生的青蛙石旁边修建了格萨尔王庙。 
   凡是有《格萨尔》史诗流传的地方,就必定有说唱艺人。在《格萨尔》传承区域孕育着的说唱艺人在吟诵这部古老的史诗,承载古老的文化。根据调查,那曲境内就有近百位说唱艺人活跃在民间。《格萨尔》说唱艺人,藏语称为“仲哇”或“仲堪”,意思是“故事家”或“精通故事的人”。史书记载,赞普拉托托日年赞“以前凡 27 代,均以仲、德、苯三者司政”“仲”指寓言、故事、神话等口头传统与历史谱系的叙事传统。以“仲”司政,就是在文字产生之前,人类自身重大活动和事件需有人负责搜集、记忆、讲述,达到借鉴和教育的目的,其流传形式、主要内容、表现形式及社会功能和《格萨尔》史诗一脉相承。 

2005 年,我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之附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 3 条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界定中明确列举了除与联合国公约中五大类外的第六类即“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把“文化空间”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基本类别,并定义为“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因此,“文化空间”的内涵 一是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一种重要的活态存在形式,二是这一概念包含四个要素,即传统的有悠久历史的某种文化活动的范围相对固定的地点;有岁时性、周期性、循环性(或称反复性)的特征的活动时间;以神圣性和娱乐性相结合的表现形式和众多的参与人数。 可见,《格萨尔》史诗说唱艺人无论和史诗传承历史脉络还是和史诗传承空间都是“活水养活鱼”的关系,但遗憾的是,《格萨尔》文化保护工作同样存在着把史诗传承主体——说唱艺人当做具有特有才华的一种人,从“活水”中挑选出来,命名为某级别的传承人,或使之转变身份,最后成为“国家的非遗传承人”。而没有把他们放在所处的空间地理环境中保护,放在他们原本与周围熟悉的听众所构成的关系、扮演的角色中去理解。2 “文化被不断重视是一个国度文明进步的体现,而犹如商标抢注一样,发生在城与城、省与省、国与国甚至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文化抢注现象却不能不令人喟叹。它暴露了一些地区和个别人对文化认识的无知和对历史的公然歪曲。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商业气氛的加重,文化遗产正在成为商业开发的附属品,并沦落为人类文明进化的牺牲品……。这固然与地方文化保护意识淡薄有关,但却折射出一些地方对文化的掠夺和对文化的亵渎。如果这种抢注成功,将会成为国人的一大笑柄,成为历史的奇耻大辱”。3 《格萨尔》的种种文化符号归属地之争的背后,凸现的究竟是地方政府与民间对文化遗产认知度、重视度的提高,还是利益趋动或地域保护情结之下文化包容心的缺失?答案显而易见。  

部落文化地图:《格萨尔》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的构想  
    2011 年 2 月 25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 4 条提出“三性”,即要以科学态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注重其真实性、完整性和传承性。从价值和社会意义角度提出“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格萨尔》是反映藏族古代社会的史诗。《格萨尔》产生在恩格斯所说的“英雄时代”,即氏族部落和部落联盟时代。部落联盟和部落之间的战争是《格萨尔》史诗的主题。《格萨尔》文化流传地区正是藏族部落社会形势与内容保存最完整地区。在“部落文化地图”视域下对《格萨尔》进行整体保护与研究的思路,正是从藏族传统文化谱系和民间立场出发,注重《格萨尔》文化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传承性,回归《格萨尔》史诗保护与研究本源的有效途径。 
     从藏族的古代传说和文献资料看,藏族的氏族部落组织起源很早。藏族在原始社会时期同其他民族一样经历了漫长的氏族部落阶段,氏族起源的神话传说、氏族部落崇拜的神衹和宗教、部落形态下的文化生活,以及部落间的交往和战争构成了藏族远古史的主要内容。 “部落”是由有共同血统的氏族组成的一种社会组织类型,拥有共同的语言、文化和历史传统。理想的部落通常有共同的部落名称,领土相邻,共同从事贸易、农业、建筑房屋、战争以及举行各种宗教仪式活动。部落的统一并不表现为领土完整,而是基于扩大的亲族关系。“血缘是维系部落社会的一条重要纽带,即使在地缘部落中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藏族部落也不例外”。四川、甘肃、青海、西藏各部落都有关于先辈遗骨与部落渊源关系的传说。 
     青海省境内的果洛藏族自称源于西藏的“敦氏”后裔。果洛藏族自治州分上中下三部,史称“三果洛”。据《果洛宗谱》记载:昂谦本、阿什姜本、班玛本 3 兄弟的父辈死后,遗骨由喇嘛曲本巴等高僧分给几个儿子,并让他们分别投之于自己的靠山上,这些靠山便成为他们各自的神山。他们依自己的神山为根据地,发展为三大部众,分别以 3 兄弟的名字称呼。如下果洛班玛本地理位置:东靠果洛州久治县的康克明部落,西邻四川的色达部落,南靠四川壤塘的南木达,北边与上莫巴、昂欠多巴部落接壤。《格萨尔·赛马称王》记述岭部落祖源时也谈到部落氏族与其先辈遗骨的关系。远古藏人“六族”之一的敦氏家族中有一位名叫拉叉根保的人,他有三子,分别与玛嘉奔惹山神的三位公主结为夫妻,形成三户人家。后因外族侵扰,迫使敦氏家族迁徙,途中拉叉根保老人掉队,不幸葬身狼腹,敦氏 3 兄弟只好停止迁徙,驻足玛地,留守先父遗骨。后来,敦氏 3 兄弟在玛地繁衍生息,发展成为岭部落上、中、下三大部族和长、中、幼三个支系。 
     藏族人认为,格萨尔王是三怙主(观世音、文殊师利、金刚手)与莲花生大师为超度南瞻部洲的妖魔鬼怪、调伏刚强众生而特意显现的化身——战神之王,为三世诸佛体性的总集化现。格萨尔王的空行伴侣及其麾下的八十员战将,亦是诸佛菩萨为救度众生的应缘化现。                                                        
     果洛地区,一般在藏历大年三十、正月十五和十日大法会等重要节会期间,都会有相关的宗教活动和与之相伴的娱乐活动。藏历六月四日,即世界公桑日,以祭奉阿尼玛卿雪山、年宝玉则、玛域上部十三岳、玛域下部九圣山而举行重要活动。期间,各寺院念颂祈愿经,煨桑,举行《格萨尔》剧表演,以悦神山;各地区则以部落为单位,组织所有男子前往本部落的寄魂山脚下煨桑、更换经幡。之后,举行以赛马为主的竞赛娱乐活动。 
    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的色达人传说是格萨尔的后裔。色达地处青海果洛、四川阿坝和甘孜大牧场的中心地带,较为完整地保留了血缘为纽带形成的部落文化。色达的瓦须部落已世袭 8 代,拥有 300 多年的历史,拥有人口约计 3 万人左右。1958 年前,色达有以瓦须为主体的 72 个游牧部落。在后来的制度变革中,色达瓦须的 66 个部落以行政村的形式保留了下来。色达至今都是游牧生产方式,乡、村建制是以传统部落为基础设立,至今仍然较为完整地保存古朴原始的部落社会形态。历史上的色达采取多种形式产生部落一级的头人。先 是由部落内部长者们推选具有管理部落能力、骁勇善战、英勇出众的部落崇拜者和部落的发起人,再通过赛马等形式,获胜者终为部落头领。而部落以上的头人则实行世袭制。这种部落体制生动地保存着格萨尔时代藏地部落的古老习俗和风情,保留着祖先崇拜、图腾崇拜和英雄崇拜的遗俗。 
     日前,在国家已经确认和正在确认的八个文化生态保护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四川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青海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和广东梅州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湘西文化生态保护区、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浙江象山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基础上,文化部在果洛建立了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这充分体现了《格萨尔》传统文化在一定区域内得到了政府和相应政策的根本保护。 
      国家依据格萨尔文化性质、分布和与其相关的自然、生态、人文、经济等因素,在果洛这个一定的保护区域设立了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试图达到将格萨尔文化保护、延续和传承与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相结合,构建以格萨尔文化遗产项目为保护核心,将遗产项目载体的群体与项目依存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组成立体的文化生态系统的目的。
      因此,按照格萨尔文化的自然分布,打破行政区划,建立共同组织、活态保护等联动综合保护机制,切实保护好格萨尔文化生态空间和展演语境,乃是将后格萨尔文化保护和研究工作的重中之重。 作为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工作的的研究学者和文化保护工作者,应秉持“民族志立场”:立足民众,立足社区,立足传统,充分尊重遗产拥有者的文化自主权及其传统知识谱系内涵、功能和整体性……,共同保护《格萨尔》这份人类共同的财富,实现格萨尔文化遗产保护与生态、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