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婚嫁习俗

稻城婚嫁习俗

发布时间:2016-03-23

  解放前,稻城县婚姻制度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个别乡村也有兄弟共妻或姐妹共夫,姐逝妹填房的现象,但一般都需要女家同意,而且为数甚少。在封建农奴制几土司头人统治时期,实行等级婚姻制度,严禁贵族子女与普通老百姓,特别是下层贫苦农奴家庭子女通婚,若私自恋爱,必加惩罚,乃至处死(解放后已废除)。儿子婚聚(上门)时,陪奁物主要是一支枪、一匹马(含骑马用全套装备)、服装和腰刀。女儿出嫁时,各陪奁要超过彩礼数倍,并将彩礼随嫁带走。女方陪奁,在县城居民中,以金银首饰、服装为主;在乡村农牧民中,除首饰、项珠(珊瑚、玛瑙)、土地外,还有粮食、部分牛马。陪奁多少,凭家庭经济情况双方商定。

  其婚配形式有四种:

 (一)自由婚姻

 (二)包办婚姻

 (三)交换婚姻

 (四)抢夺婚姻——解放后已不复存在。

  藏族男女青年在生产、生活中,不管是上山砍柴,还是田间劳动,草场放牧接触中,互相爱慕,有的以歌传情,有的以交换礼品表达心意,有的向神佛定终生,不需要任何手续,自己可以选择、成婚,父母知道后一般都是支持子女的选择,而一般的婚姻主要都是由父母作主,双方在活佛那里卜卦完婚。在陪嫁方面,儿子婚娶或上门时,陪嫁物主要有:一支枪、一匹马(含骑马用的全套装备)、服装和腰刀。女儿出嫁时,陪嫁要超过男方送来彩礼的数倍。以金银首饰、服装、珍珠(珊瑚、玛瑙)为主,还有粮食等,陪嫁多少由家庭经济情况决定。完婚仪式:当新郎(新娘)在入以方门时,在门前进行对歌,迎亲人问,送亲人答,藏语称“嘎谷”意为门前阻挡。迎亲组织一群亲朋好友,把大门喻为苍山之顶,把雪雾和湖予为阴挡,而送亲人则用阳光、风和马来开路跨门相喻。
  全县分三个地区(稻坝、贡岭、东义)同时又分两季地和一季地区,在婚姻上也有不同的内容,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以及所受教育程度不同的差异。婚姻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