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述康区独有的山岩父系部落文化

解述康区独有的山岩父系部落文化

发布时间:2016-06-30

帕错,意为父系群体或父系氏族部落,是以父系血缘为纽带而形成的一种父系氏族群体,主要分布在白玉县三岩、沙马、美玉等乡和巴塘县的甲英乡,以及与这些地区毗邻的西藏贡觉县和芒康县。

甘孜州的帕错父系氏族部落,最初分布在沙马一带,后分化为三个集团,即欧日布、霍也、错翁冷戈,其中以居住在三岩乡的霍也集团最为典型。在三个帕错集团内部,又分别按照父系血亲关系,分化为若干个小的氏族部落。帕错与帕错之间,一律平等,只有大小之分,无高低贵贱之别,也没有绝对的统属关系。


帕错组织的成员只能是男性:每个帕错成员必须参加一年一度的盟誓会议和仪式,发誓忠于同族、忠于帕错,并由长者讲述帕错源流和征战史。

帕错组织的头领和成员之间,相互平等,成员不向头领承担任何义务,头领也没有个人的特殊权利,不占有任何公有财产:帕错组织的头领不世袭,不固定,也不由选举产生,只要受到帕错成员的拥戴.即可成为头领。帕错头领负责处理本帕错的内外事务,主持一年一度的祭祀与盟誓:

同一宗族的帕错内部,人们互视为兄弟姐妹:同属一个帕错组织的家庭,通常是集群而居,每个家庭的碉房与碉房之间相互紧靠,并有暗门相通.连为一体。

帕错内部的世袭按父系计算.财产由男子继承。父权在家庭中有至高的权利。婚姻实行严格的外婚制,本帕错成员的兄弟后代之间。世代禁止通婚;与外帕错有血仇的不准联姻;女子必须嫁出,不得招婿上门:其婚姻形态主要有三种:一是一妻多夫制,即一个父母所生的同胞兄弟共娶一妻;二是一夫一妻制。这是主要婚姻形态;三是一夫多妻制,即所娶的妻子不生男孩,便可再娶一妻,甚至可娶三妻。在帕错组织中,妇女地位十分低下。被视为男人的附属品,称为“纳加” (手中物)。

山岩原始父系部落是金沙江上游为白玉县所辖的最为神秘的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组成的藏族社会结构。其组织结构是:部落大会是最高权利机关,下设首领、男士团、元老团,具有民主主义参政的体制。其表现形式为:一是以父系血缘组成的宗教组织,即在对男性祖先的确认中具有共同继嗣关系的群体;二是带地缘性质的“入”,由于它的继嗣追溯超出了已知谱系,发展到了具有等级分类,也有明确名号的区域性群体氏族,其界定属性已为带有世系群的种性部落。大的“部落”有上百户,小的仅七八户,但都一律平等,各自独立,即无主从之分,也无统属关系。在“部落”内部没有固定的首领,遇事由辈分最高的长者临时召集所有成员讨论。如需集体行动,则由众人推举办事公道、精明能干的人为临时头目。事毕,头目地位随之消失,无任何特殊权利。如遇议事分歧,则以少数服从多数。“部落”的土地、牧场、农具等所有生产资料一律公有。女人没有什么发言权,不能在“部落”会议上议事,也无权继承产业。每个“部落”成员每年须对祖先灵位发誓一次,表示要忠于“部落”的整体利益,不泄露机密。同时由长者讲诉本“部落”的历史和业绩。每个男性成员的成家前,都必须背诵“家谱”,直到滚瓜烂熟,方许结婚。“部落”内部定有严格的道德法规,如同族“部落”成员不能通婚,“男人不抢窃,只能守灶门”,“哪家有人被杀不复仇,就砍哪家男人头”等规矩,如不遵守,视情节轻重,或驱逐出“部落”,或处以挖眼、割鼻、割唇、割耳等刑罚,直至死刑。“部落”全体成员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两次聚会来进行。一次是7月初的宗果神山聚会5天,“部落”全体成员进行赛马、赛跑、摔跤、拔河,优胜者给予奖励;另一次是11月在头目家中,居住遥远的每家要来一人,近的除留下看家的以外全部集中,大家摆酒席、唱歌、跳舞、谈古论今后,由头目打总结,宣讲形势,处理纠纷。专家们称为“独有的山岩父系部落文化”,《光明日报》和《文汇报》等新闻媒体说它是“阿里王朝的后裔”、“原始父系公社仅存的活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