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新龙:民警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羚

甘孜新龙:民警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羚

发布时间:2023-07-14 新龙县委宣传部供稿 编辑:桑吉洛布

“警察同志,在石门坎公路边有一只象羊又不是羊的动物受伤了,请你们赶快来看看……”7月11日15时许,甘孜州新龙县公安局沙堆派出所接到一通群众电话报警。

顺江而行,依山而建的“石门坎大峡谷”路段是国道227线唯一进出新龙县的主要交通要道,这里山势险峻,车来车往,常有野生动物出没,为防止群众围观,造成交通拥堵,让受伤的动物受到人为惊吓,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第一时间赶往现场,通过细致观察发现,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羚疑似从山体高坠两只后腿骨折受伤,蜷缩在路边。

据了解,斑羚又名野山羊、青山羊,隶属于牛科、羊亚科、斑羚属,善攀登、跳跃,以杂草、灌木嫩枝芽、野果为食,主要活动于海拔1000~4400米针阔混交林、针叶林或多岩石的杂灌林,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由于派出所内不具备救治条件,具有野生动物救助经验的出警民辅警一面维护现场交通秩序,一面简单处理后小心翼翼地将受伤斑羚抬上警车,迅速送回派出所,并及时联系了县级野生动物保护部门。   

在等待相关人员到来期间,暖心的民辅警通过投食喂水补充体力等一系列细微照料,让先前还浑身发抖、眼神绝望的受伤斑羚慢慢安静下来,这只山间来客仿佛感觉到没有人伤害似的,还不时从民警递来的碗中饮水,在地上取草细嚼。

目前,受伤斑羚已移交野保部门作进一步救治,待身体恢复后择日放归大自然。

据悉,近年来,随着新龙县对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广大农牧民群众通过一系列主题宣传教育,齐心构建和谐生态、文明生态、法治生态意识显著提高,一大批受伤、受困野生动物因群众报警,得到了及时有效救助,全县形成了生态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新龙县委宣传部  杨雪涛  新龙县公安局  任文波)